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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100人

2021-12-09  |  来源: 银川区金凤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1年银川市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10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宁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网格力量,推动社区精细化管理,根据银川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金凤区社区网格员缺额情况,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社区网格员。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定向选聘社区网格员共计100名,其中:面向银川市辖三区公开招聘50名(含向金凤区辖区退役军人单列招聘10名,单列招聘不足的,从非单列招聘对象中递补);定向选聘50名。

二、招录人员范围

1.公开招聘主要从户籍在银川市辖三区(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的社会人员中产生。

2.定向选聘主要从以下人员中产生:

1)在金凤区辖区镇(街道)曾经服务或正在进行服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2)离任且未领取过金凤区社区工作者卸任补贴的原金凤区社区工作者。

3)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担任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4)在金凤区辖区镇(街道)服务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

同一人员只能选择一种招录方式。

三、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5.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

4.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情形;

8.其他经金凤区招录社区网格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研判不宜担任社区网格员情形的。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公告于2021年12月9日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

2.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3.报名地点

公开招聘人员(含单列招聘人员)在金凤区辖区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报名;定向选聘人员在现(原)工作所属的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原)良田镇报考人员在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报名,现(原)丰登镇报考人员在贺兰山中路街道办事处报名,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担任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在金凤区辖区就近的街道办事处报名)。

报名地址信息如下:

4.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报名登记表》《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一份(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明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单列招聘的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退役证; 

2)近期2寸蓝底照片两张;

3)公益性岗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工作时间);

4)原金凤区社区工作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原任职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原任职时间及是否领取过金凤区社区工作者卸任补贴);

5)曾经在兴庆区、西夏区从事过社区工作者的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原服务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证明任职时间);

6)在金凤区服务已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资历量化

报名时,由报名人员现场填写《金凤区社区网格员招录资历量化得分审核表》,各街道负责招录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历量化印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现场核算资历量化得分,并经报名人员签字确认。资历量化得分总计15分,以实分计入总成绩。

报名人员需主动提供资历量化印证材料,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受各级表彰奖励的提供相应的表彰通报文件或复印件(退役士兵提供团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三等功、嘉奖或优秀士兵/士官奖励证书);参加金凤区本轮新冠疫情社区防控工作(2021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的提供街道出具的疫情防控工作证明(证明天数);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和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等级的证书。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因漏填资历量化信息或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提交相关印证材料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资历量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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